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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,一个名叫J.D.的11岁男孩和他的爸爸参加了一次班级旅行,去威廉斯堡殖民地。j。d。不能吃面筋,所以他带了安全食品当午餐。报道称,他被告知不能吃他带进景点餐厅的食物。

根据j。d。提起的诉讼他的家人、员工和管理人员告诉J.D.和他的父亲,如果他要吃自己的食物,他们必须立即离开餐厅。然后j。d。去外面一个下着雨的地方和他的同学分开吃饭。

法学博士他的家人以歧视残疾人为由起诉威廉斯堡殖民地政府。2019年5月31日,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做出有利于J.D.及其家人的裁决。

这一裁决影响了食物过敏、乳糜泻和非乳糜泻麸质敏感的人群。允许人们携带安全食品进入公共场所可能是一种必要和合理的迁就。食物过敏是一种残疾根据《美国残疾人法》

《华盛顿邮报》报道了更多内容有关裁决的详情

律师事务所的玛丽·瓦格斯Stein & Vargas, LLP也在其Facebook页面上发布了这一裁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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